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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教:如何正确使用醚类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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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guanpe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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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基本操作、分离技术(qixie,w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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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3-28 23:34:30  编辑    加入/取消收藏    订制/取消短消息    举报该贴    

老师给了一个新的方法提取我的物质,其中设计到用乙醚等溶剂,可能还会用到减压蒸馏,因为不是化学专业的只是听说过乙醚使用起来有点可怕,易燃易爆,和空气混合爆炸等等,因此不知道该如何注意,应该注意些什么心里也没底,请大家指教一二,或者指点一些书我可以学习一下,胆子比较小,请大家不要笑话。
回复人:sunyubo,★★ (雾雨电 qq:79196142) 时间:2006-03-29 00:32:43   编辑 1楼
 乙醚 C2H5OC2H5

1、别名·英文名
依打;Ethyl ether、Diethyl ether。

2、用途
做蜡、脂肪、油、香料、生物碱、橡胶等的溶剂,麻醉剂。

3.制法
用浓硫酸使酒精脱水。

4.理化性质
分子量: 74.12
熔点: 一116.2℃
沸点: 34.6℃
液体密度(20℃): 713.5kg/m3
气体-密度: 2.56kg/m3
相对密度(45℃): 2.6
临界温度: 193.55℃
临界压力: 3637.6kPa
临界密度: 265kg/m3
气化热(34.6℃): 351.16kJ/kg
比热容(35℃,101.325kPa): Cp=1862.13J/(kg·K)
Cv=1724.0lJ/(kg·K)
(液体0℃) 2214.82J/(kg·K)
比热比(35℃,101.325kPa): Cp/Cv=1.08
蒸气压(20℃): 58.93kPa
粘度(气体,0℃): 0.000684Pa·s
(液体,0℃): 0.002950Pa·s
表面张力(20℃): 17.0mN/m
导热系数(0℃): 1298.3X105W/(m·K)
折射率(液体,24.8℃): 1.3497
闪点: 一45℃
燃点 160℃
爆炸界限: 1.85%/36.5%
燃烧热(25℃): 2752.9kJ/mol
最大爆炸压力: 902.2lkPa
产生最大爆炸压力的浓度: 4.1%
最易引燃浓度: 3%
最小引燃能量: 0.19mJ
毒性级别: 2
易燃性级别: 4
反应活性级别: l
乙醚在常温常压下为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极易挥发,极易燃烧。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遇到火星、高温、氧化剂、过氯酸、氯气、氧气、臭氧等,就有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气能从远处将明火引来起火。液体受热后体积将急剧膨胀(膨胀系数0.00164/℃)。在空气中与氧长期接触或放在玻璃瓶内受光照射都能生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有时也因静电而起火。不溶于水,能溶于乙醇、苯、氯仿、石油醚、其它脂肪溶液及许多油类。
乙醚与—些物质混合接触时的危险性如下表所示。




5.毒性,

对人的麻醉浓度为109.08~196.95g/m3(3.6—6.5%),当浓度为212.1~303g/m3(7~10%)时可致呼吸停止,当浓度超过10%时通常可以致命。

人一口服LD:25~30m1

最高容许浓度:400ppm(1-200mg/m3)

乙醚蒸气由呼吸道吸人后,经肺泡很快进入血液中,并随血液流经全身。然后80%以上又以原形从呼吸道羽F出。还有l~2%以原形从尿排出。体内积聚的在脑组织中的为最多,一部分在肝脏与微粒体酶接触后转化为乙醇、乙醛、乙酸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碳经呼吸排出,其它的最终都经尿排出体外。
乙醚是低毒物质,主要是引起全身麻醉作用,此外,对皮肤及呼吸道粘膜有轻微的刺激作用。
长期接触低浓度乙醚蒸气的人员可出现头痛、头晕、易激动或淡漠、嗜睡、忧郁、体重减轻、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便秘等症状。
吸人较高浓度乙醚蒸气时可出现头晕、癔病样发作、精神错乱、嗜睡、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脉缓、体温下降、呼吸不规则等
短时间大量接触后发生的中毒症状,一经脱离现场,稍待休息,经对症处理后就可恢复。

6.安全防护
乙醚要用玻璃瓶或铁桶盛装。容器最好存放在户外或易燃液体专用库内,要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起守28℃。要与氧化剂、氧、氯严格隔存放。大量存放乙醚的仓库必须设有自动喷水及射出二氧化碳的装置。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静电,也要预防受到闪电引火。长期存放时会生成化学性质更为活泼、危险性更大的过氧化物。搬运时要轻装轻卸,严防包装破损。发现桶漏时不要焊,而用粘结剂补。换桶时,应在降温后或在早晚凉爽时进行。
灭火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抗溶性泡沫和砂土。用水灭火可能无效,但可用水喷射驱散蒸气,赶走液体。
乙醚泄漏时,首先要切断所有火源,载好防毒面具、手套等,然后用不燃性分散制成的乳液刷洗,经稀释的洗水可放入废水系统。如果没有分散剂,可强行通风,直至漏液全部蒸发排除为止。




回复人:guanpeggy, (小虾米) 时间:2006-03-29 10:19:14   编辑 2楼
谢谢一楼。


回复人:guanpeggy, (小虾米) 时间:2006-03-29 10:44:58   编辑 3楼
已经打分了。


回复人:临时抱佛脚, (半路出家~~临时抱佛脚) 时间:2006-04-04 01:26:16   编辑 4楼
不加热。通风良好,没有火源,热源。刚拆开包装的,对无水要求不严。是否可以直接使用,不用干燥,和硫酸亚铁洗


回复人:浪子雪, (想多学点知识!) 时间:2006-05-19 17:36:54   编辑 5楼
在通风下用,无明火,不要敞开久置,其实没那么可怕,我天天在用。


得分人:sunyub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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